據記者了解,近日,國家能源局已根據8月底印發的 《風電開發建設管理暫行辦法》要求各省核準風電項目前須先向國家能源局上報核準計劃。
國家能源局明確表示,風電場未按規定程序和條件獲得核準擅自開工建設的,不能享受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的電價補貼,電網企業不接受其并網運行。
統計數據顯示,“十一五”期間我國風電裝機容量連續5年實現翻番,至2010年年底已達到4473.3萬千瓦,超過美國成為世界第一。
廈門大學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(微博)告訴記者:“國家能源局的措施主要是為了控制風電規模,防止地方政府隨意發展風電項目,旨在促進風電行業的健康發展。”
有分析指出,風電市場雖然在發展期,市場前景長期看好,但國家能源局已收緊了風電的審批權,也是為了解決風電發展中重建設、重規模,輕質量、輕管理的問題。
據了解,國內風電場已經發生多起脫網事故,暴露了我國風電產業快速發展中隱藏的問題。另外,由于地方政府此前擁有5萬千瓦以下風電場的審批權,造成“4.95萬千瓦現象”大量出現,擾亂了風電產業正常的發展秩序,這是造成風電“大躍進”很重要的一個原因。
國家能源局收回風電項目地方審批權,雖然顯示出管理層正在高度重視風電的盲目建設問題,但新政的效力與執行力究竟如何仍有待市場驗證。
東北證券研究所電力及設備研究員周宏宇表示,地方政府以搞“低碳經濟”的名義大力發展風電項目有一定的盲目性,但最重要的是風電的發展速度與電網的發展速度不適應。
業界人士認為,很多地方政府在建設發電廠的同時,并沒有考慮到電網的情況,電力的輸送也需要很大一筆成本,從目前的情況來看,這些成本更多的是由消費者承擔。
“目前風電的成本核算并沒有考慮其在上網環節產生的成本。考慮電網成本,越往后發展,它在上網過程中產生的成本會越來越高。受成本限制,中國能源結構向新能源方向調整將是一個非常緩慢的過程。”林伯強表示。 |